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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司法局关于通过年国家统一

发布时间:2022/7/12 17:41:34   

嘉峪关市司法局关于通过年国家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年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

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公告和相关通知要求,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已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属于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已取得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时,可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并按预约时间提交申请材料。

(一)受理时间:年7月12日至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受理地点:嘉峪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嘉峪关市体育大道西号市司法局一楼)。

(三)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三、证书颁发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由嘉峪关市司法局另行发布公告,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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