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徐超杭州报道上海交易所年开市交易,深圳交易所年开市交易,年成立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上海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兰德”),以“荐股”之名行诈骗之实,骗得近2.3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控人,以及其他管理层人员,被判决诈骗罪名成立。12月7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绍兴市中级法院于年11月13日对该起诈骗案的判决,上海新兰德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曹伟超等4名被告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八年四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罚金。《华夏时报》记者查询上海新兰德的工商信息,有个别分公司已经注销,但也有不少分公司以及总公司仍然处于存续状态,企业的网站也能正常打开,电话也有人接听。其中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本报记者说,公司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先等待法院在判决后把后续事情处理完毕,但“牌照不会被收回”。荐股QQ群全是托根据检察院的指控,上海新兰德对外宣称主要提供四种服务:“胜赢版”(元一年)“智赢版”(元一年)“慧赢版”(投资额的10%一年)“私人定制计划”(投资额的30%一年)。其中“胜赢版”服务内容主要是个股推荐、买卖点把握等;“智赢版”服务内容主要是由首席老师提供上述服务;“慧赢版”和“私人定制计划”服务内容相近,主要是公司利用私募、外围等资金计划拉升股价的服务。曹伟超等4名被告在负责经营上海新兰德安徽分公司期间,公司媒体部通过录制有投顾资质的指导老师讲解证券的相关视频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播放,并留下公司的QQ号码、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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