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咨询中心 >> 咨询中心优势 >> 省中小企业经济发展促进会举行法律服务中心
为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获得更加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4月28日下午,浙江省中小企业经济发展促进会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授牌暨签约仪式在中小企业大厦24楼会议室成功举行。
浙江省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副部长陈建强、浙江省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工作人员童雨馨、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处长李向东、杭州市司法局律工处副处长蔡光明、省经促会执行会长朱丽娟、党支部书记孙跃进、副秘书长朱延斌、中心副主任王敏志、副主任于立群、美育专委会办公室主任骆飞标、副秘书长马书诣等出席此次仪式。
朱会长首先对各位领导莅临省经促会表示欢迎,她说省经促会自成立以来连续五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商会,还获得省“四好”商会和中国5A级社会组织称号。此次中心成立,将为会员单位以及广大中小企业“两个健康”保驾护航,更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法律服务中心授牌仪式
于副主任和王副主任分别就联合法律顾问方案和行业合规文件方案进行了汇报,并对中心的发展表明了决心。随后,省经促会所属美育专委会与中心签约,中心将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推美育行业发展。
美育专委会与法律服务中心签约仪式
与会领导和嘉宾对中心寄予厚望,并围绕中心的发展提出大量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中心不断创造价值,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1.就会员单位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制作、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3.应邀参与会员单位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就决策或谈判事项的合法合规性提出建议或意见;
4.为会员单位以及关联方(包括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融资、公司设立、公司解散清算、公司并购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建议或提供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5.代理会员单位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6.根据会员单位的行业属性制作专项合规计划并指导实施;
7.配合会员单位接受行政调查和刑事调查,通过提供合规服务,协助会员单位达成行政执法和解或者刑事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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