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咨询中心 >> 咨询中心市场 >> 2023年度太原市自由职业者工程系列城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自由职业者指的是我市范围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有效劳动关系,具有一定的知识与技能,在工程领域从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公有经济企业在职在聘人员;
3.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截止开始申报之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专业范围
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经济、城市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环境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工程测量、城乡规划、水工环地质、水文及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等专业。
年开始自由职业(城建专业)仅受理这些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1.掌握并能够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累计满4年。
2.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5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7年;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
关于累计年限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劳动合同关系或为完成某项工作任务而签订临时性合同关系中明确工作时间的叠加(合同内容涉及从业岗位均须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同时,需要提供合同单位月工资收入发放或劳务报酬有财务印鉴作为证明的佐证材料。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大专以上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查信息为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交叉学科,其他专业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
所学专业为艺术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农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师。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号)所列职业资格对应相关助理工程师职称,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参评。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55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申报人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乡村振兴、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知识产权、日常安全教育、科技安全、科普知识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须提交近两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三)能力与业绩要求
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字以上论文一篇,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凡申报提交的论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或中型企业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一项以上,经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评定验收。
4.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研究课题或技术项目,获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奖一项或大型企业科技奖项(奖项等级和排名须在第8名之内,含第8名)。
5.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发明或实用型专利一项以上(须在有效期内)。
6.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行业标准、规范、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施工工法、科研项目研究报告一项以上。
7.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比赛中获最高奖的主要参与者。
符合2、3、4、5、6、7中任意一项,需附一篇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材料。
关于按业绩与能力要求作为评审的条件选择可由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从自备评委库组织或推荐评委进行指导。
四、评审办法
采取专业答辩和业绩与能力评判相结合,实行百分制。
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参加答辩的人员需提供现从事专业的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字以上学术、技术论文一篇或提供本人在任现职期间的产品研制报告、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标准制订、工法、技术推广总结等,同时附一篇字以上针对性的文字说明。业绩、能力评价占比30%、答辩占比70%。
实行综合末位淘汰,淘汰率不低于20%。
评审通过后取得的职称证书,仅限于我市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使用。
五、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人参加评审须经临聘单位、社会组织或人事代理机构同意,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太原市自由职业者工程系列(城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附件1),A3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
2.《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胶装,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职称“三公示”情况材料;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学位查验结果;
年(含年)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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