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中心

淄川区总工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22/7/11 16:43:18   
4月13日,淄川区总工会联合区司法局,到鲁泰纺织公司和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调研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于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工会法律援助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于推动工会法律援助全面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调研组在鲁泰纺织公司召集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区总工会法律部负责人司志雷带领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区司法局援助中心主任董汉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行了政策解读,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了与职工密切相关的条款,引导职工认识到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目的在于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和职工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利提供帮助。鲁泰纺织公司职工也从自身角度畅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实施给职工带来的好处,以后要增强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在鲁川律师事务所,调研组对律所的人员情况、业务范围及工作环境进行了解,为今后组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做好准备。并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进行了指导,进一步提升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律师作用,为当事人和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调研,为下一步提高淄川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和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让职工树立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真正成为职工保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

撰稿:司志雷审核:黄珂

扫描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yy/643.html

------分隔线----------------------------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