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咨询中心 >> 咨询中心资源 >> 大成新闻吴景洪律师应厦门市
年2月16日上午9时,我所吴景洪律师应邀前往厦门市法律咨询中心开展关于融资租赁方面的专题分享。吴律师以民法典及民法典关于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为视角,简谈了融资租赁实务中关于租赁物的取回问题,并从多个角度探源起、察做法、析规矩,谈体会。
吴景洪律师以“融资租赁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径行取回租赁物”这一问题入手,结合以目前市面上开展的汽车融资租赁实务为例,结合诉讼实务操作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系统地讲解了融资租赁法律特征关系,并从租赁物所有权担保的角度出发,着重分析了融资租赁公司的通常做法、融资租赁物取回权的法律基础以及融资租赁公司在承租人违约后行使取回权后的衍生问题等。此次讲座于厦门市律师协会8楼“法律咨询中心”通过现场方式开展,在场十余位律师同行参加了此次讲座并在现场并展开了交流。通过互相学习,大家对于民法典中关于融资租赁物的取回这一问题有了深刻的理解,不仅提升了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水平,也对这一实践多发问题积累学习了相关的实务经验。END
作者|黄文婧
审改|卢靖
编校|林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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