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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社会知晓率和受援率,确保法律援助法的正确实施,做到应援尽援,朝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于年7月1日开启了为期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月活动,工作人员分别在朝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朝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朝阳市公证处、朝阳市经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等五个位置,通过电子滚动屏、悬挂横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活动期间通过发放宣传册、设立了咨询台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邀请律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让各项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国家法”时代。本次启动活动中,共接待咨询群众百余人,发放宣传册和便民袋余份。通过普法宣传,让更多社会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帮助群众更好更快地解决与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让更多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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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朝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编辑:孙夕淼
审核:刘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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