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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地区: 安徽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原文: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STCC)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成都路交叉口东南(BHD-06地块),东至广西路,南至南宁路,西至徽州大道,北至成都路。
本次建设拟用BHD-06地块剩余约亩土地,建成中国银行数据中心机房、金融科技研发楼、配套办公区域和配套生活区域。本工程项目计划新建机房楼、动力楼、办公楼、倒班宿舍、ECC、KV变电站(含外线)以及相应的餐饮、库房、会议、培训场所等,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二)建设主要内容:
1.主要构、建筑物有:数据中心G栋、数据中心H栋、G1栋(数据中心机房区架空连廊)、研发楼L栋(含L1研发楼连廊)、综合楼K栋、地下室、KV变电站等以及相应的室外工程新建内容。
2.本次拟在园区内建设一座KV变电站,建筑面积约㎡,两条外线长度约13公里(最终以批复线路长度为准),以满足园区高可靠性用电需求。
3.数据中心G栋、H栋,数据中心连廊G1栋建筑面积约12.57万㎡,最终规模需满足不少于1万架机柜、10万台服务器安装需求。数据中心建筑结构一次性建设完成,机房工程分为两期建设,本次建设范围为一期工程,拟建设约架机柜。
4.办公楼主要满足金融研发、人员办公、会议及培训需求;综合楼主要满足人员住宿、餐饮及其他园区工作人员生活服务需求;地下室为1层,主要满足平时车库、战时人防需求。
(三)建安投资概算:
约29亿元人民币。
(四)招标范围:
1、项目准备阶段。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设计协调、协助办理各项报规报建和施工许可手续、协助招标工作(贯穿项目始终)、负责设计图纸审查并提出优化建议。
2、项目开工实施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协调和技术管理、项目管理和组织协调(投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内外部协调等)。
3、项目竣工阶段。竣工阶段的验收工作(各单项工程验收、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等)、工程结算推动及审核、竣工资料审核及移交、不动产权证办理、工程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管理等。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竣工验收备案、取得不动产权证、质保期满为止。
(六)最高限价(含税):.00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提供年度、年度、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
3、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自年1月1日以来(未竣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者已竣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总投资12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数据中心(须不少于个标准机架(或机柜)。以功率2.5千瓦为一个标准机架(或机柜),投标人提供的机架(或机柜)业绩可以换算,下同。)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或监理业绩。
5、自年1月1日以来(未竣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者已竣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总投资6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数据中心(须不少于个标准机架(或机柜))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或监理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可兼任)须同时具备:(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之一。
7、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须同时具备:(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
8、投标人承诺其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不从事违反联合国、中国和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规则的活动,不为前述活动提供便利(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有效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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