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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的实施方

发布时间:2023/3/9 4:53:3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开发式扶贫同保障性扶贫相衔接,着力解决农民思想贫困、精神贫困问题,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干部能力水平,着力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为推动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行动

1.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教育活动。深入实施“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持续组织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乡村百姓家”。牢牢掌握农村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深化“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感恩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切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热爱党、热爱领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实施农村宣教培训载体提升工程。整合各级宣传教育培训力量,全面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强化县乡两级党校作用,建好用好村组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各类载体功能,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实效。持续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全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促进基层干部坚定乡村振兴决心、明确乡村振兴政策、清晰乡村振兴路径,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干部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实施扶志立志行动

3.开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进村入寨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市、县(市、区)各类宣讲团的示范作用,层层组建由专家、学者、乡贤、道德模范、先进典型、驻村工作队员和基层宣传员组成的脱贫攻坚“百姓宣讲员”队伍,利用“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民夜校、道德讲堂等平台,广泛开展脱贫攻坚思想、理论、政策宣传,深入推进“自强、诚信、感恩”、移风易俗、文明健康生活等主题宣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劳动光荣、脱贫光荣、致富光荣的价值取向,努力做到自强自立、崇尚文明、砥砺奋进,帮助农村基层干部群众从思想上精神上拔除“穷根”、从意志上品格上立起“脊梁”。

4.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走上讲台,深入农村宣讲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讲好新时代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故事,讲好各族群众脱贫致富的故事,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明确目标、开阔眼界、增强信心。

5.推进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市、县(市、区)农村创业致富明星光荣榜,市级每年选树一批脱贫成效好的已脱贫群众典型和带贫能力强的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典型,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激发脱贫对象想脱贫、争脱贫、比脱贫的热情。

6.完善帮扶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贫困县要将不低于30%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支持产业扶贫。持续完善利益联结和益贫带贫机制,加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加大消费扶贫力度,推动扶贫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优化就业服务,加强技能培训,深化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加强扶贫车间建设,规范扶贫公益岗位设置及管理,为贫困家庭提供更多稳定就业机会。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和“三联三争”“爱心超市”等模式,不断提高“三个组织化”程度,杜绝“保姆式”扶贫,杜绝政策“养懒汉”。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易返贫、易致贫人口进行动态监测,精准帮扶返贫和新发生贫困人口,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统筹落实低保、养老、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

7.开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全面系统宣传脱贫攻坚伟大历程、巨大成就、典型经验,挖掘提炼脱贫攻坚中的伟大精神和实践经验,宣传推广先进事迹,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奋进新时代的不竭动力。

(三)实施农村基础教育提质行动

8.推进农村公共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均衡配置农村基本公共教育资源,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进一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启动优质均衡试点工作。配齐配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课时,大力推进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按照“宜并则并、宜撤则撤”的原则,调整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对于在校生及生源极少的30人及以下小规模学校,在保留必要的教学点,不造成学生辍学的前提下,按照撒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稳步推进“撤点并校”工作,促进农村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大地方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和保障,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一村一幼”建设,支持和鼓励利用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

9.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聚焦适龄、精准核查”的原则,建立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以公安部门提供的6-15周岁儿童、少年户籍人口为依据,开展“四查三比对”,锁定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采取“一县一方案、一校一方案、一人一方案”措施,压实“双线四级”责任,严格执行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督促辍学学生返校复学,确保除身体原因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及以上。深入开展早婚早育治理,引领婚育新风,遏制早婚辍学行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督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到年底,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失辍学和早婚早育现象。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强网吧治理,严防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人社、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辖区内非法招用适龄儿童、少年用工单位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

10.推进农村普通话推广工程。以县(市、区)为主、以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为重点,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培训工作,大力推广“语言扶贫APP”,提倡乡镇、村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讲普通话。推进有学习意愿但未纳入培训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村留守人员普通话培训工作。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家长学会普通话,用好规范语言文字。巩固提升普及普通话示范村建设成果,在普及普通话示范村继续开展推普宣传教育、技能培训、“普通话上街下乡进村寨”“小手拉大手,推普路上一起走”“推普好家庭”等活动,营造浓郁的推普氛围。

(四)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行动

11.推进农村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全市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2.实施乡村文化繁荣工程。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建好管好用好乡镇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直播卫星户户通、农家书屋,年实现覆盖率%。加大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传承力度,抓好“乡贤书院”建设,推进省级、市级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机构试点建设,开发具有曲靖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点的文创产品,促进乡村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开展“文化进万家”、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彩云之南等你来”等惠民演出,组织开展农村文艺汇演、历史文化讲坛、青少年曲艺故事比赛、全民艺术普及、农民工艺术节及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切实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13.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乡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组织,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推广与保护耕地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推选和“乡村好人”“最美家庭”选树活动,打造“红黑榜”“曝光台”等平台,对不孝、不勤、不俭、不和等行为予以曝光,促进农民增强集体意识、互助意识、遵纪守法意识。

(五)实施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1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面向农村编印发放《健康素养66条》,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重点做好疾病预防、心理健康、优生优育、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防范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健康行为,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注重公共卫生、家庭卫生、个人卫生、饮食卫生,控制高盐、高糖、高脂等食品摄入,推进控烟限酒,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等陋习,鼓励和支持农民定期体检,积极开展运动健身活动。改善健康环境,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环境健康监测、评估、预警、干预试点工作。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到年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到95.73%,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67%,自然村通水率达到97.56%。开展美丽村庄创评,持续开展村庄清洁活动,到年底,全市所有村庄达到农村人居环境一档标准,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15.实施乡村疾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优化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短板。实施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到年底,9个县(市、区)全部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宣威市、罗平县、会泽县达到燃煤型氟中毒消除目标,富源县达到控制目标;麒麟区、会泽县保持克山病消除状态。加强农村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对患有大病、慢性病、重病、地方病及其他疾病患者的健康帮扶,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血糖,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规范管理,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推进癌症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推行高危人群癌症机会性筛查,鼓励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探索65岁以上人群健康体检检测肺功能。到年,全市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16.实施健康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巩固扩大改革成果,加快建设分级诊疗、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及综合监管制度,不断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快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提升村卫生室,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强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成效。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情况纳入年度卫生健康医院提质达标晋级、等级评审、项目支持及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年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救治患者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临床路径表单,落实“一人一档一方案”。深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根据国家安排同步扩大救治病种,做到应治尽治。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政策,做好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有效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制度改革,降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负担。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和采购配送,确保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品种不少于种。

17.开展医疗机构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健全完善治理体系,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围绕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四合理”,开展整治规范医疗行为专项行动。将打击非法行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术中加价、乱收费的医疗机构严肃查处。开展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促进医保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合理施治、规范收费。医院巡查工作,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总开关”作用。切实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党的建设,组建曲靖市民营医疗机构党委,强化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推动民营医疗机构的行业自律。

(六)实施职业素养提升行动

18.实施农民培训计划。培训机构“送教到点、送学到户、送技到人”,采取“农学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组织农民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实用技能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不少于40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少于4万人次。全力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顺利实施,推进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推进工程,重点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农村专业服务型人才“五支队伍”建设,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种养能手、电子商务师、乡村工匠、民族工艺制作人等农村专业人才。

19.健全乡村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重点评价“五支队伍”在农业技术运用推广、劳动生产率及经济效益提高、带动农民致富等方面的能力贡献,营造鼓励农民学习提高的良好环境。

(七)实施就业促进行动

20.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程。加快全市劳务市场建设步伐,逐步形成以城市劳动力为中枢、城郊劳动力为依托的市场服务网络,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围绕“能转尽转”目标,大力实施“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就业援助月”“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实现农村有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

21.推进农村劳务输出提质工程。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依托沪滇、粤滇扶贫协作和万企帮万村等平台,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向城镇转移就业,向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转移就业,打造曲靖劳务输出品牌。大力发展乡村产业,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积极对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进行认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驻外地人力资源工作站建设,做好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强化与省外就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工企业和单位的对接协作,提高就业稳定率。

(八)实施创业帮扶行动

22.推进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农民创业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制定全市促进农民创业工作规划,完善配套政策。设立县、乡、村三级“农民创业指导中心(站)”,加强创业项目开发推介,组织开展培训、咨询、指导等服务。拓宽农民创业融资渠道,深入推进“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认真落实农村创新创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业创新创业发展。积极培育科技特派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复转军人、科技人员、中小微农业科技型企业等创新主体。深入实施科普行动计划,发展壮大科技型企业,推广农业科技,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23.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工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完善创业帮扶政策和措施,为农村双创提供见习、实习、实训、咨询、孵化等多种服务模式,推动产业集群形成,积极鼓励和支持在乡返乡人员、复转军人、回乡大学生创业创新,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带动周边农村双创,力争到年建成省级以上农村创新创业园区8个。

24.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和“消壳脱薄”三年行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村集体经济“消壳脱薄”三年行动,实现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建立全市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动态数据平台,逐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年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5万元的薄弱村。

(九)实施村干部综合素质大提升行动

25.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推进带头富、带民富的“双带”型村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作用,深入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为每个村培养储备2-3名村级后备力量。大力推行乡镇党委书记直接抓党员发展和党委班子成员直接抓村党组织建设制度,开展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专项行动,优化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建立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作用。

26.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村干部全覆盖培训,采取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兜底培训的方式,每年全覆盖轮训1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完善鼓励村干部提升学历办法,支持村干部采取远程教育、脱产学习等方式提高学历层次,提升文化水平和能力素质。

27.完善村干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落实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四议两公开”,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探索推行乡贤参与村(居)务监督,破解村(居)务监督不敢、不会、不愿监督难题,打通村级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大力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全透明”公开。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村(社区)干部待遇“缩面提标”工作,深化“基层支部争红旗、党员干部争标兵、农民群众争积分”活动,加大优秀典型选树宣传力度,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

(十)实施乡村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28.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整县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四级联创为抓手,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每年创建一批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县、乡、村、组。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领导作用发挥不好、村级管理混乱、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渗透基层党组织和信访矛盾突出的村进行整治,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扎实开展“三治融合”示范村建设,每个县(市、区)培育2-3个示范村。

29.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发挥其在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调、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稳步提高“一肩挑”比例。全面加强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建设,提倡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兼任村民小组长,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村(居)民小组事务决策中的领导作用。

30.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程。加强乡村普法宣传教育,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健全村“两委”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制度,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全面防范化解农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建立基层民主协商机制,推动“协商在基层”“有事好商量”的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农村“法治明白人”。围绕无违法上访、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邪教、无黑恶势力、无诉讼、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毒害、无群体性事件的“八无”目标,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的深远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一领导。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和逐年稳定增长机制,创新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乡村产业的投入力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扛牢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任务分解、跟踪落实和考核问效工作,齐心协力推动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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