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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合作协议
(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
甲方:
单位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
乙方:
单位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
1、合作内容:甲方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
2、合作方式:甲方负责推荐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乙方负责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的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编制项目相关资料和咨询服务。
二、费用分配和支付方式
1、费用分配:
工程施工监理:单个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实际收取的施工监理费甲方占总费用的35%,乙方占总费用的65%。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甲乙双方收取费用的比例各自承担。
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单个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实际收取的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费除去成本后甲方占总利润的50%,乙方占总利润的50%。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甲乙双方收取费用的比例各自承担。
2、费用支付方式:按照实际收取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所占的比例据实拨付。
三、进场日期和完工日期
1、进场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通知的实际进场日期为准。
2、完工日期:工程实际交付使用之日。
四、进度要求
按照建设单位下达的总进度计划目标按期完成。
五、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造价咨询相关标准。
六、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推荐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
2、甲方负责收取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
七、乙方职责:
1、负责以乙方的名义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2、乙方负责甲方推荐合作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现场人员调度。
3、乙方负责甲方推荐合作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的所有资料编制及咨询服务。
4、建设单位支付乙方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时,乙方需出具正式的发票原件给建设单位。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甲乙双方收取费用的比例各自承担。
八、合同解除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2、在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如因进度、服务态度、质量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九、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和内容,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
合格交付使用,建设单位按合同约支付完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乙方向建设单位交付资料成果,待尾款收取完成后双方办理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结算,按照甲乙双方所占费用比例分配完成,本合同终止。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受法律护,
双方均不得违约。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向合同签订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以上条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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