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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安阳市发布《安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力争到年底,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8.3万件以上,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1.1件以上,培育30家以上各级各类优势示范企业。

《方案》提出20条重点任务,包括:

优化地方财政知识产权激励政策。结合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等专项工作,在各类政府奖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知识产权评价权重,完善计划项目中的知识产权考核内容,明确增加专利质量和效益指标。

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机制。支持高新区、林州市、北关区根据专利导航工作需求,建设国家级、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以精品钢及深加工、微电机等产业为试点,探索适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特色的专利导航工作模式,加强专利储备运营和协同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组织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结合省内外先进工作经验,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围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精品钢及深加工、钢铁、煤化工、装备制造、棉花全产业等优势产业,促进核心关键专利产出,突破专利质量制约瓶颈,逐步形成以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高质量导向。

发挥地理标志产业带动效应。开展全市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引导相关主体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以汤阴北艾的产业化发展规划为抓手,推行“公司+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加大对地标产品的开发,推动地标产业从一产向二产、三产延伸发展,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动力。

《方案》还提到,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逐年增加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技术转化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及奖励表彰、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等。各县(市、区)政府出台专项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各类科技研发资金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

附:

安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高标准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推动我市加快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的奋斗目标、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紧抓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机遇,以中原城市群建设为主平台,发挥好安阳市在中原城市群中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突出优势,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加强知识产权队伍建设和条件保障,加快落实“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市县联动、部门协作、全域行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工作体系,形成合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坚持质量优先。优化考核评价指标,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和高层次服务,推动我市优势产业提质增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优化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制度,促进创新成果合理分享,激励创新创业,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目标

到年,区域引领、均衡发展、互动协作、资源共享的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机制初步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舆论环境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

1.知识产权高质量产出有较大提高。通过三年创建工作,全市发明专利、高知名度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实现较大增长,职务申请所占比重有较大提高。到年底,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8.3万件以上,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1.1件以上。非正常专利申请现象明显减少。引导、推动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培育30家以上各级各类优势示范企业。

2.知识产权运营成效有较好体现。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重点推动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精品钢及深加工三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及棉花全产业,协同推动钢铁、煤化工、装备制造、纺织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积极引导有利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专利技术项目转化实施,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知识产权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明显增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更加健全,保护能力有效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

4.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有明显改善。加强省内外优质资源引进,完善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5个;培育和引进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20家以上;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知识产权前置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全市各级公共服务窗口、站点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形成市、县、乡协同管理,覆盖全市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5.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有明显提升。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培训工作,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性宣传教育,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深入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逐步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全面实施知识产权强市发展战略

1.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定期研究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专题内容学习。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重点任务,以考核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为主线,优化对县(市、区)知识产权考核指标设置,提高考核质效,将专项考核指标逐步向知识产权整体工作和综合实力指数考核转变,引导全域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综合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2.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强国、强省纲要,制定《安阳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定期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促进以专利、商标、版权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优化地方财政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持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大知识产权财政激励政策研究,出台《安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安阳市商标奖励办法》。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与保护等激励机制。通过项目形式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加大高价值专利奖励力度,引导创新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引导高校院所、中小微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运营能力。结合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等专项工作,在各类政府奖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知识产权评价权重,完善计划项目中的知识产权考核内容,明确增加专利质量和效益指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培育。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持续开展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强县试点示范县工作,支持林州市、北关区、汤阴县等现有试点示范地区积极开展特色创建。结合不同产业领域发展特点,分层次开展各级强企培育工作。引导现有优势示范企业聚焦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知识产权订单式研发、投放式创新,持续产出技术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质量专利。引导外向型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根据海外市场开发方向,积极布局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组织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结合省内外先进工作经验,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围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精品钢及深加工、钢铁、煤化工、装备制造、棉花全产业等优势产业,促进核心关键专利产出,突破专利质量制约瓶颈,逐步形成以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高质量导向。优化全市产业品牌结构,加强商标品牌培育,以林州市民宿经济为抓手,探索建立山区经济发展的区域公共品牌运营模式;鼓励高知名度商标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工作,引导企业树立“商品出口,商标先行”意识,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品牌收购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国际化;挖掘、梳理地方特色资源产品,推进农业商标品牌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及商标恶意注册。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合力,持续促进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继续强化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治工作在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考核指标体系中的量化导向。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及时通报各县(市、区)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情况和处理结果。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强化涉及政府财政资金奖补项目相关部门间的协同治理,对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的申请人予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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