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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建设一支能够适应疾控工作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优秀人才队伍,根据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年度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目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疾控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年11月23日前取得,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时限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应聘报考岗位,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或委培单位(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信。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年11月23日。
三、招聘数量
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4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简章,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年11月23日9:00-11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年11月23日11:00-11月26日12:00
考生登录聊城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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