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咨询中心 >> 咨询中心前景 >> 萍乡芦溪大桥完工一年,农民工工资仍被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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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的东洲桥改建工程完工后,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出行。可是,当时修建大桥的农民工们至今还在为自己的工钱来回奔波,在追讨工资的过程中,这些农民工发现,想要回自己的工资实在太难了。
东洲桥位于萍乡市芦溪县城区的中心位置,项目于年9月正式开工,年10月全面竣工。来自湖南的农民工张立华和工友们一起,在东洲桥的工地上干了近一年的时间。
萍乡市芦溪县东洲桥务工人员张立华:(做)木工钢筋工模工,做了11个月,总共工资是多万,现在结了多万,还差30多万。
萍乡市芦溪县东洲桥务工人员李宗福:(做)沥青摊铺,工资95万多,现在结了65万多。
据了解,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是在包工头的带领下,和东洲桥项目部签订的劳务合同。由于工钱一直没有结清,工人们曾多次找到东洲桥项目部的负责人,但是对方说工程没核算,他们也没拿到钱。
务工人员曾成辉说,经过芦溪县住建局的协调,东洲桥项目部在今年春节前跟他们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最迟今年3月份和他们将工钱结算清楚,可是一直没有按照协议来执行。就在记者采访时,有工人试图打电话联系东洲桥项目部的其中一位负责人刘炎林,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听。随后,经过多方联系,东洲桥项目部的另外一位负责人终于来到了现场,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确实存在。
萍乡市芦溪县东洲桥项目部负责人肖子华:欠了大概多万。
记者:这多万是哪些钱组成的?
萍乡市芦溪县东洲桥项目部负责人肖子华:其中多万是农民工工资,多万是材料款,我们这个桥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交,是我们的股东刘炎林找了住建局的领导,发了一个函给(劳动)监察大队,是没有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曾子华表示,他们几个股东是从东洲桥的中标单位——重庆金渝建设工程公司承接的工程,可是之后,股东之间出现了问题。
萍乡市芦溪县东洲桥项目部负责人肖子华:中标价是2万,(芦溪县)住建局已经拨付了万,我们股东凑了万,总计有万在我们股东(法人代表)刘炎林手上,他一个人把这些钱全部挥霍了,也不给我们算账。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缴纳
想拿回工钱该找谁?
大桥已经通车使用了一年,农民工的工资却还没有结清,更让他们无奈的是,因为工程股东之间的纠纷,项目已经没钱了,而按照规定应该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也没有缴纳,那么,这些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应该怎么办呢?记者随后来到芦溪县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在萍乡市芦溪县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听完情况反映后表示,这事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不了,工人们应该走司法途径,到法院起诉拿回自己的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在工程开工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缴纳工程造价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是,芦溪县劳动监察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东洲桥工程没有向他们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原因,得问芦溪县住建局。
记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是押在我们这里吗?
萍乡市芦溪县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没有啊。
记者:为什么没有啊?
萍乡市芦溪县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这个没有我不清楚。
记者:就这个项目没有是吧?
萍乡市芦溪县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嗯。
记者:这不是每个项目都要打(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们在哪里做事,到了年底结不到钱,劳动(监察)局都有农民工保证金可以垫付的。
萍乡市芦溪县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所以这个是一定要住建局牵头处理这个事,当时这个项目怎么批下来的?怎么开工的是吧?
于是,记者和农民工一起,又找到了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位负责东洲桥建设的副局长表示,当初,住建局和东洲桥项目部确实都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萍乡市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显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这样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一个交一半。
记者:住建局的这个没交是吧?
萍乡市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显亮:我们的是没交。
那么,作为东洲桥的建设单位和芦溪县建筑行业行政主管单位,芦溪县住建局是否能够协助解决这些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呢?李显亮表示,作为东洲桥的建设单位,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东洲桥项目部支付了预估工程造价70%的款项,也就是2万的工程款,所以,没有责任也没有办法去处理这个事情,农民工们还是要去找东洲桥项目部协调。
萍乡市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显亮:我刚刚说了我已经付了2万,我还付钱没有依据,就是我同意,人家也不会同意,我们也会跟他们(项目部)说,我们跟他们说主要是口头上。
记者:那接不接受也是他的事了。
萍乡市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显亮:你说要我拿万或者万块钱,叫他去把你们的工钱付了,我拿不出来啊,不能付这个钱。
保障农民工工资
政府部门监管不应缺位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农民工工资屡被拖欠的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萍乡市芦溪县东洲桥工程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却暴露了少数地方在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中存在的工作不足。
第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缴纳,作为主管部门,芦溪县劳动监察局似乎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工作是缺位的,当农民工上门反映情况时,着急的是把问题向法院推;
第二、作为东洲桥的建设单位,芦溪县住建局自身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建筑行业的监管部门,芦溪县住建局在出现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之后,也没有主动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只是让农民工自己去找项目部。
如果相关部门面对问题时都是这样的态度,东洲桥项目部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应该由谁来解决呢?能不能得到解决呢?对于此事,《都市现场》仍将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