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咨询中心 >> 咨询中心优势 >> 深Talk如何阻止85的虐童案施暴
没忘了辽宁抚顺6岁儿童被虐事件吧?铁钳拔牙、针刺大腿、烟头烫嘴、热水浇头、喂食猫粮……遭受如此非人虐待的是一名6岁女童,施暴者竟然是她的亲生母亲及其男友。对此类事件,法治日报引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调查结果称,85%的案件为父母施暴,亲生父母施暴占75%,继父母或养父母施暴的占10%。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匪夷所思的现象?有人将之归结为:生存压力让孩子成了父母的“出气筒”,夫妻关系恶变,父母有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碍,父母文化程度低、思想愚昧,以及对女孩存在的性别歧视。但实际上,这些还只是不同层次的现象。不同层次的现象之间存在着因果关联。知名心理咨询师武志红曾提出“中国家庭中的轮回链条”概念。因为人们择偶的标准常常是安全感,而非爱,所以家庭关系的“底层逻辑”就存在着隐患。于是,夫妻、婆媳、翁婿乃至亲子关系的关键词成了控制与反控制、制约与反制约,故而演变出家暴、虐童的极端事件并不奇怪。
所以,如果从根源上消除那85%的父母施暴,必须在组建家庭之初,就建立起以爱为基础的情感关系。否则,即使将来孩子没有遭受身体暴力,也有可能遭受潜在的精神暴力。
与施暴父母的可怕数据形成对比的是,未成年人对父母的家暴行为进行报案的只占2%。因为,面对缺乏安全感的亲子关系,孩子选择压抑和忍受的更多。按照心理学的分析,孩子面对情绪失控的父母,往往会认为是自己不好。这种倾向让他们沉浸在自我否定的评价中,长时间无法自拔,更别说会有意识地去保护自己。
法治日报引用的研究结果,揭示了更隐秘的罪恶。73%的虐童案件涉及身体暴力和性暴力——接着请注意下面这句话,对精神暴力和忽视、抛弃的案件还没引起足够的重视。也就是说,虐童事件具有隐蔽性。在被曝光之前,实际的虐待行为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从某种程度上说,虐童隐蔽与受到不告不理的限制有一定关联。同时,社会监督与干预的缺位也与其有莫大关联。从社会性的角度来审视,社会对养育孩子也负有责任,尤其在父母缺位的情况下。
这意味着,处罚要跟得上,监督也要跟得上。补齐监管收养行为的“短板”,消除举报人不敢不愿报告的障碍,都是必要的。否则,隐蔽的“虐童”即使最终得到制止,恐怕也已经造成了实际的伤害。
以前,有的地方曾出现过“虐童”举报人被法律制裁的情况。譬如,亲生父母认为网上举报者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隐私权与名誉权;有举报人在没有利益驱使、明知有处罚的情况下,因获取他人网络监控摄像头账号及密码,而受到处罚。这些事件一度引发争议。从中可以看到,“虐童”举报人介入他人家务,还未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和支持。这是他们“受委屈”的重要因素。
今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凡是发现未成年人处于或疑似处于危险境地,发现者都应及时报告,以最大限度让未成年人尽快脱险。这对儿童免于父母的伤害,改变人们对介入虐童事件的成见,都会大有助益。
广州日报评论员杨博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杨耀烨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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